當地時間12月18日,美國最高法院宣布將就禁止TikTok在美國運營的法案再次進行討論。據報道,美國最高法院將于1月10日就此案進行辯論,允許法院在法律1月19日生效前對該問題作出裁決。
該法案要求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剝離TikTok,否則將禁止TikTok在美運營。字節跳動明確表示,不會出售TikTok業務。
美政府無端出臺“不賣就禁”法案
今年4月,美國拜登政府發起對TikTok的新一輪圍獵打壓,無端出臺“不賣就禁”法案。法案要求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在270天內,將TikTok出售給非中國企業,否則這款應用程序將在美國被禁用。5月7日,TikTok提起訴訟,要求美國法院阻止這項法案,但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12月6日駁回了上訴。詳情>>
TikTok要求美最高法院凍結強迫出售令
當地時間12月16日,TikTok要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臨時凍結美政府針對該平臺的強迫出售令。TikTok的律師表示,這項法令不僅侵犯其憲法權利,也侵犯了1.7億美國用戶的權利。TikTok在其社交媒體賬號上發布聲明說,如果不凍結強迫出售令,一個月內,TikTok上的小商家將損失超過10億美元收入,創作者將損失近3億美元。(央視記者 徐德智)